「透明人」筆錄不尋常處促改善 監警會稱不少投訴可避免
發布時間: 2017/06/12 00:00
近年警民關係緊張,連帶處理投訴的機制都有人質疑;為確保蒐證及會面過程客觀公正,監警會有逾百名觀察員會監察投訴人及被投訴人錄取口供情況,並會撰寫報告紀錄不妥之處促糾正,如是否有引導性問題、處理個案速度及警員情緒態度等。有市民被截查身份證時質疑警員弄髒其身份證,警員因沉不住氣稱「怕污糟唔好出街」而被投訴態度欠佳,監警會認為有投訴可以避免。
上年度首3季監警會須匯報投訴有1143宗,減少3.1%,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接受訪問時坦言,有不少投訴其實可以避免;他舉例指,有投訴人經常報案,因不滿警署人員指案件不涉刑事成分而拒絕落案,憤而作出投訴,有投訴警察課警員致電投訴人跟進個案時,花了45分鐘解釋被投訴警員的立場,再惹投訴人不滿,認為該投訴警察課警員有偏幫同袍之嫌,一併投訴其疏忽職守。
俞官興又指,曾有警員查身份證時,投訴人指警員無戴手套,要求對方先將身份證弄乾淨,惟警員沉不住氣說:「怕污糟唔好出街」而招致投訴,個案交表達不滿機制處理。
曾任校長的譚兆炳自04年起擔任監警會觀察員,有逾千次觀察會面經驗,他坦言,有投訴人是「熟客」,惟內容無厘頭,而機制上亦不能拒絕處理有關投訴;他曾見過同一個投訴人4、5次,每次因飲酒後遇到警察而投訴;有人則不滿有很多車輛都違泊但只針對他抄牌,因而又投訴警員不禮貌、疏忽職守,但當時可能僅1名警員負責該處的抄牌工作。
另一名觀察員廖錦興表示,雖然觀察會面蒐證過程他們猶如「透明人」不能說話,但卻可筆錄不尋常的地方;有警員發問形式較有引導性,如「你呢件事係咁做咗啦」、「你當時應該落咗簿啦」、「你應該做咗呢啲嘢啦」,或影響他人的答覆,他都會在報告撰寫促投訴警察課內部糾正,監警會審閱睇個案時亦會份外留意。
他又稱,曾有會面時間由原定2小時倍增至逾4小時,警員讓投訴人講故事20分鐘才正式落口供,但因字眼及說法跟投訴人有異而頻頻修改,投訴人又不斷重覆,他認為有警員落口供的方法、速度及字體等都有改善空間。
俞官興又引述有觀察員報告指,有投訴警察課警員「問不到題」而令會面無成果,有警員則被指事前準備不足,開始會面後仍花大半小時去看檔案文件始提出問題。
觀察員的工作亦有一定危險性,曾有一名多次投訴警察處事不公的女投訴人落口供時突然激動大聲呼喝,導致投訴警察課警員及觀察員暫時性失聰送院,俞官興稱,已提醒觀察員採取防範性措施,包括勿在枱面放太多東西等。
監警會目前約有110名觀察員,由保安局局長委任,來自法律、金融、會計、工程、醫療及教育等界別,惟政府人員、監警會秘書處人員及前警隊人士均不能擔任觀察員。雖然觀察員可透過預先安排或突擊方式出席會面,惟突擊方式比率一直偏低;上年度觀察員總觀察會面次數為1817次,佔整體會面約88%,只有18次為突擊觀察,即僅佔1%。